醫保個人賬戶跨省共濟落地,家庭互助重構醫保生態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邁入全國家庭共濟新階段,醫保醫保對異地就醫、個人共濟醫藥流通、賬戶重構醫療服務供給等影響深遠??缡?/p>
1月9日,落地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做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跨省共濟工作的家庭通知》(下稱《通知》),標志著我國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從省內家庭共濟正式邁入全國家庭共濟新階段。互助這一政策突破地域壁壘,生態將個人賬戶的醫保醫?;ブ秶鷱膮⒈H吮救思笆冉H屬,拓展至全國范圍內的個人共濟近親屬,不僅破解了長期以來醫保資金地域沉淀和家庭保障斷層等痛點,賬戶重構更以家庭互助為核心重構醫保生態,跨省對異地就醫、落地醫藥流通、家庭醫療服務供給等多個領域產生深遠影響。互助
政策背景:從“個人積累”到“全國互助”的醫保改革演進
我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制度自1998年建立以來,圍繞個人積累與互助共濟的關系不斷調整,改革進程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制度功能也隨之逐步演進。
1998~2020年的“個人封閉期”,是個人賬戶制度的起步階段。該階段個人賬戶以個人積累、自我保障為核心定位,資金僅限參保人本人在參保地使用,主要用于支付門診費用和藥店購藥,作為統籌基金的重要補充。隨著人口跨區域流動加快和家庭醫療保障需求上升,個人賬戶“僅限本人、僅限本地”的制度安排逐漸暴露出適應性不足的問題。
2021~2025年的“省內家庭共濟期”,是個人賬戶制度改革的探索階段。部分地區通過試點,將個人賬戶使用范圍拓展至配偶、父母和子女等近親屬,實現了省域范圍內的家庭共濟,有效緩解了部分家庭內部的醫療支出壓力。受制于省域邊界,這一制度安排仍難以回應跨省流動人口家庭的醫療保障需求,大量個人賬戶資金繼續沉淀于參保地。
2026年起開啟的“全國家庭共濟期”,標志著個人賬戶制度實現關鍵突破?!锻ㄖ访鞔_將個人賬戶共濟范圍由省內拓展至全國,覆蓋多類近親屬,并將使用范圍延伸至居民醫保和長期護理保險個人繳費。在堅持個人賬戶資金所有權歸屬個人的前提下,通過強化家庭互助與統籌共濟功能,推動形成以個人積累為基礎、以家庭互助為核心、以統籌共濟為支撐的制度結構。
核心亮點:破解三大痛點,覆蓋關鍵人群
第一,打破地域壁壘,解決人財分離難題。長期以來,“人在他鄉、錢在原地”是跨省流動人口家庭面臨的普遍困境。外出務工者、異地就業人員的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沉淀在參保地,難以為老家近親屬提供醫療保障,造成資金閑置與家庭醫療需求并存的結構性矛盾?!锻ㄖ穼嵤┖螅瑐€人賬戶資金可通過跨省共濟直接用于近親屬就醫購藥和醫保繳費,實現資金隨家庭需求合理流動。實踐中,跨省就業人員通過建立共濟關系并設定年度額度,其近親屬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即可直接使用共濟資金支付自付費用,無需再墊資報銷。此類情形在跨省就業家庭中具有普遍性,跨省共濟由此有效盤活了沉淀資金,緩解了家庭醫療支出壓力。
第二,強化家庭互助功能,緩解異地贍養壓力。隨著人口老齡化加劇和勞動力跨區域流動持續擴大,子女異地就業、父母留守原籍并參保居民醫保的家庭日益增多。受居民醫保保障水平相對有限等因素影響,老年親屬門診費用和慢性病長期用藥的自付負擔較為突出,而子女個人賬戶資金因地域限制難以直接使用,形成異地贍養中的醫療保障斷層。跨省共濟政策通過允許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用于支付父母門診自付費用、住院自付部分、購藥費用以及相關醫保繳費,有效打通了家庭內部的醫療保障支持路徑,在減輕老年親屬就醫負擔的同時,也降低了子女在異地贍養中的經濟和事務成本。
第三,優化結算流程,打通異地繳費難、結算繁瑣堵點。此前,異地就醫在備案、墊資和報銷等環節制度成本較高,尤其在跨省為近親屬繳費和結算時更為突出??缡」矟劳腥珖y一醫保信息平臺,實現共濟關系線上建立和異地費用直接結算,被共濟人在全國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就醫購藥時,可直接使用共濟額度支付自付費用,并同步完成相關醫保繳費,顯著提升了醫保服務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功能定位:三重屬性協同,平衡個人與家庭利益
第一,保留個人積累屬性,保障資金所有權。《通知》明確,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所有權仍歸參保人個人,跨省共濟并非無償劃撥,而是由參保人自主設定共濟額度,將部分個人賬戶資金用于近親屬醫療保障。在共濟關系存續期間,相關資金暫不由參保人本人使用,但關系解除后,未使用額度將返還至個人賬戶。這一制度安排在尊重個人賬戶個人積累屬性的同時,通過自愿共濟方式實現家庭互助,避免了對個人賬戶功能的統籌化消解,并為參保人根據家庭結構和醫療需求靈活配置資金提供了制度空間。
第二,強化家庭互助功能,延伸醫?;ブ矟举|。醫保制度的核心在于互助共濟,統籌基金主要實現參保人之間的“大共濟”,而跨省共濟則將互助邏輯延伸至家庭內部,形成“大共濟”與“小共濟”相結合的保障結構。在此框架下,個人賬戶由個人資金積累逐步轉化為家庭醫療保障的重要儲備,與門診統籌改革形成互補,共同覆蓋不同層級、不同場景下的醫療保障需求。
第三,銜接統籌共濟體系,提升基金整體使用效率??缡」矟c統籌基金、門診統籌等制度協同運行,通過激活長期沉淀的個人賬戶資金,減少閑置,提高醫保基金整體運行效率,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分擔部分人群對統籌基金的依賴。截至2024年底,全國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沉淀資金規模已達1.4萬億元,跨省共濟實施后,這部分資金將通過家庭互助方式逐步進入醫療消費領域,并在額度管理和清算機制約束下,提升基金運行的安全性和可持續性。
新政落地:異地就醫購藥的變革與展望
第一,異地結算方式由墊資報銷向直接結算轉變??缡」矟咭劳腥珖y一醫保信息平臺和醫保錢包功能,對異地就醫結算機制進行了制度性重構。新政實施后,個人賬戶共濟資金與統籌基金實現協同結算,被共濟人異地就醫購藥時可直接完成費用結算,顯著降低了異地就醫的制度成本,提升了結算效率與穩定性。隨著相關技術條件和制度安排的持續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將逐步成為常態化運行機制。
第二,醫療服務可及性由局部覆蓋向全國互通拓展??缡」矟诟纳平Y算效率的同時,實質性拓展了異地醫療服務的可達范圍。個人賬戶使用范圍突破參保地限制,被共濟人可在全國范圍內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推動醫療服務供給由地域分割向跨區域銜接轉變。這一變化促進了定點醫藥機構加快接入全國醫保網絡,也在客觀上提升了基層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的服務承載能力。對患者而言,全國互通的制度安排擴大了就醫選擇空間,有助于降低跨區域就醫的時間和經濟成本,改善長期醫療服務的連續性和可及性。
行業影響:多領域迎來變革與機遇
第一,醫保服務與信息化領域的數字化轉型加快推進。跨省共濟依托全國統一醫保信息平臺和醫保錢包運行,推動醫保業務在全國范圍內實現數據貫通和在線結算,從制度層面強化了醫保服務的數字化運行基礎,并通過清算和監測機制提升基金運行的規范性與安全性。這一變化不僅提升了醫保經辦效率,也在客觀上推動醫保治理方式由分散管理向平臺化、規則化運行轉型。
第二,零售藥店與醫藥流通行業結構加速調整。個人賬戶資金跨區域使用擴大了醫保目錄內藥品和耗材的實際需求,推動零售終端和流通環節加快接入統一結算體系,行業運行由分散化向規范化、集約化方向演進。這一過程將倒逼市場主體提升合規經營和服務能力,促進行業競爭機制的優化。
第三,醫療服務供給體系中分級診療與跨區域協作得到強化??缡」矟档土嘶颊弋惖鼐歪t的制度成本,促進疑難重癥和專科患者合理流動,并在功能分工上推動基層醫療機構與高等級醫療機構形成更加清晰的服務定位,有助于緩解優質醫療資源配置不均的問題。
第四,基本醫保與商業健康保險的協同空間進一步顯現??缡」矟鷶U大了基本醫保的覆蓋基礎,而保障水平差異仍為商業健康保險提供補充性發展空間,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在功能分工與責任邊界上的結構銜接趨于清晰。
第五,個人賬戶沉淀資金得到有效盤活,醫?;疬\行效率與安全性同步提升??缡」矟ㄟ^家庭互助方式激活長期沉淀資金,并在制度層面配套清算與監管機制,為醫?;鹪诟蠓秶鷥葘崿F規范運行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
挑戰與應對: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第一,加強政策宣傳與解讀,提升參保人知曉度和參與度??缡」矟呱婕皩ο髲V、操作流程相對復雜,應通過多渠道開展有針對性的政策解讀,重點明確共濟范圍、操作路徑和結算方式,引導參保人規范、有序參與。
第二,完善信息平臺建設,保障系統穩定運行。全國統一醫保信息平臺是跨省共濟制度運行的技術基礎,應持續優化系統功能和處理能力,加強網絡安全與數據保護,確保共濟關系建立和費用結算等業務高效、穩定運行。
第三,強化區域政策銜接,減少制度運行中的地方差異。針對各地醫保政策和執行標準存在差異的情況,應加強跨區域協調,推動結算規則和業務標準銜接,健全區域協作機制,保障共濟資金在全國范圍內順暢流轉。
第四,提升基層服務能力,夯實醫保服務“最后一公里”。通過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的信息化建設與業務培訓,提升其承接跨省結算和共濟服務的能力,確保參保人能夠便捷、穩定地享受相關醫保服務。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跨省共濟的實施,是我國醫保制度在人口流動常態化背景下作出的重要制度回應,標志著醫保體系由以個人為中心的保障模式,逐步向以家庭為紐帶、以全國互助為支撐的制度結構轉型。該政策通過打破地域限制,盤活長期沉淀的個人賬戶資金,在緩解異地家庭醫療保障壓力的同時,也推動醫保服務、醫藥流通和醫療供給體系的協同調整。從治理層面看,跨省共濟在堅持個人賬戶資金所有權的基礎上,強化了家庭互助與統籌共濟的制度銜接,有助于提升醫?;疬\行效率與風險防控能力。隨著相關配套機制不斷完善,該制度有望在提升醫療保障公平性、可及性和可持續性方面持續發揮積極作用,為構建更加成熟、穩定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奠定基礎。
?。ㄗ髡呦当本┲嗅t藥大學衛生健康法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