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人當上“市場合伙人”?有老人投入千萬!盈科律所掌門人梅向榮自首背后的家族生意
“這個事件發生后,退休投入我愧對我兒子,工人甚至害怕見到他。當上”3月14日晚,市場70歲的合伙上海市寶山區居民李秀蘭(化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2024年和2025年,人有人梅李秀蘭以市場合伙人的老人律名義,先后向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下稱“盈科律所”)投資了220萬元。千萬“每次投資金額不同,盈科意分為50萬元、掌門自首族生30萬元、向榮20萬元、背后10萬元等,退休投入每次期限都是工人3年。”
近日的當上一則消息讓她心生憂慮。3月11日,關于“盈科律所全球董事會主任梅向榮因40億元融資擔保爆雷,導致資金鏈斷裂”的消息開始熱傳。
而李秀蘭手頭的《盈科市場合伙人協議補充協議》恰恰顯示:甲方處蓋有盈科律所的合同專用章、乙方處有盈科律所全球董事會前主任梅向榮的親筆簽名、丙方為李秀蘭簽名。該協議還寫明:如果3年收益率低于27.5%,乙方以其股權分紅補足差額給丙方。
李秀蘭是一名退休工人,投進去的錢幾乎都來自兒子的收入。“他讓我替他保管,我到現在都不敢告訴他(這些錢被我投資了)。”
盈科律所擁有近2萬名執業律師,是全球執業人數最多的律所,在業內有“宇宙大所”之稱。此前盈科律所相關人士接受媒體采訪稱,所謂爆雷一事,涉事主體為上海贏柯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贏柯”),梅向榮對外融資的規模實際為10億元,不涉及盈科律所資產抵押,但可能存在用盈科的聲譽換取信任。
多位受訪者表示,2025年,梅向榮就曾被上海警方約談過,讓他盡快兌付資金,化解風險,但其至今未處理好。今年3月,他向上海警方自首。
3月16日上午,《中國新聞周刊》從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經偵支隊了解到,目前,他們已對該案立案調查。

一份《盈科市場合伙人協議補充協議》顯示:甲方處蓋有盈科律所的合同專用章,乙方有梅向榮的簽名,丙方為投資人簽名。圖/受訪者提供
“永遠不會爆雷”
李秀蘭投資盈科是受到了身邊人的影響。在她居住的小區中,有一名做過保險行業的人員孫英(化名)。孫英告訴李秀蘭,自己離開保險行業后,做了盈科的業務員,投資盈科的收益非常可觀。
為取得李秀蘭的信任,孫英帶她見了盈科方面的一名“講師”。關于“講師”的具體身份,李秀蘭并不了解。但是其一番話讓她動了心,“講師跟我說,盈科是個大律所,永遠不會爆雷”。
李秀蘭還見過梅向榮的妹妹、上海贏柯實控人梅亞萍,梅亞萍在上海給包括李秀蘭在內的很多投資人集中講過課。“梅亞萍說她哥哥多么聰明,盈科律所發展得多么好。”
李秀蘭把錢一筆筆地投了進去。她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她每次都先把投資款給孫英,由孫英去購買,然后將相關協議拿給她簽字。投進去的錢,至今一筆都沒有到期,也就是說,沒有收回本金,更沒有拿到協議中承諾的27.5%收益。
此次事件傳出后,李秀蘭立刻找到孫英,詢問她事情該如何解決,并猶豫是否要報案。“你報案后,我們這些業務員如果被抓,你的錢誰幫你去要?”孫英這么說。于是,李秀蘭至今未敢報案。
李秀蘭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據她所知,還有不少人跟她有一樣的遭遇。她知道金額最多的,是一位大約80歲的老人,投入了1000萬元。“現在我們多在觀望,不敢報案。”
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主任劉逸星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此次事件發生后,他已陸續收到多名投資人或其家屬的咨詢。“有的稱,妹妹在盈科投資了500多萬元,這些錢大約占妹妹積蓄的80%;還有的稱,她所接觸到的業務員拉了包括她母親在內的很多投資人,少的投了幾十萬元,多的投了幾百萬元。業務員讓他們不要報案,要給盈科方面時間。”
劉逸星稱,他鼓勵這些投資人或其家屬盡快報案。“越早報案,越有利于幫助警方全面了解案情,盡快偵辦案件。”
3月16日,一名知情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已安排民警,在靜安區的盈科國際律師大廈一樓西側對投資人進行登記。
在投資人面臨維權問題的同時,盈科律所總部一些律師的提款也受到影響。
一位盈科律所內部人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事件發生后,盈科中國區董事會副主任、盈科北京管委會主任趙春雨在盈科北京官方微信群中發長文稱,鑒于受客觀因素影響,律所出現短期提款延遲。為有效應對,增強信心,管委會會推動出臺《應急資金管理制度》,保障新入賬律師費用即時提款,并專門設立監督委員會作為監督機構,確保財務公開透明,切實維護律師合法權益。原有應提律師費用,會在資金流動后逐步消化,請大家再給予一點耐心。“我們竭盡所能,保障律師知情權,降低焦慮感。”
3月15日,趙春雨給《中國新聞周刊》記者發來微信稱:“(現在,盈科)律所內部非常團結,我們坦誠并積極解決問題,律師對律所采取的措施很認可。”
有消息稱,事件發生后,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師協會已進駐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中國新聞周刊》致電這兩家單位,他們均未對此作出回應。
還有消息稱,全國各地盈科分所的律師費也會受影響。盈科某分所一位高級合伙人唐帥(化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盈科各分所基本上是獨立核算,有自己的收款賬號。關于盈科分所將律師費先轉到總所,再由總所發給分所的傳言不實。“有的分所一個月律師費可能有數千萬元,甚至破億元,這么多資金沒有必要先轉到總所。再說,各分所也都受到當地司法局、律協監管,他們也不會允許這種操作。”
盈科律所北京總部及上海、廣州、鄭州等地多家盈科分所相關工作人員均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目前經營情況一切正常,執業并未受到此次事件沖擊。
2024年7月4日,梅向榮出席2024全球數字經濟大會“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論壇”圓桌分享環節。圖/視覺中國家族商業版圖
李秀蘭的錢到底去了哪里?劉逸星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從大量投資人簽訂的協議看,甲方為盈科律所,資金去向也是到了該所。但也有受訪者稱,此次事件系梅向榮家族開辦企業商業行為引發,行為主體為上海贏柯。
盈科律所在事發后也曾緊急發布公告,稱該事件系梅向榮家人開辦公司產生的問題,與盈科律所執業活動無關聯。
《中國新聞周刊》獲取的一份法律服務合同補充協議顯示:2025年3月31日,投資人王紅(化名)以購買“法律服務合同”的名義,與盈科律所簽訂該協議。約定甲方(王紅)繳納10萬元給乙方(盈科律所),購買3年“法律服務費”,雙方約定在合同期內,甲方未使用的服務費,乙方將給予甲方相應補償金。補償方案為:乙方參照同期央行貸款利率的4倍向甲方支付賠償金,最高不超過21.5%。
2025年7月23日,王紅要回了上述10萬元。但《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相關確認書顯示:甲方(上海贏柯)全額退款給乙方(王紅)。其中還顯示“協議解除后,任何一方不得再就原協議向對方主張權利”。
劉逸星認為,上述協議和確認書顯示,盈科律所涉嫌讓投資人以購買法律服務合同的名義,簽訂融資協議,從最終王紅收到的退款來自上海贏柯看,盈科律所與上海贏柯在經濟往來方面有關聯。
融資資金究竟如何從盈科律所流向上海贏柯等梅向榮家人開辦的公司,以及涉案資金有多少,目前都是未知數。
而在此次事件發生之前,簽過協議的李秀蘭并不知道,梅向榮除了執掌律所之外,還做其他產業。無論是業務員還是“講師”,都從未向她提及這一點。
多名受訪者稱,梅向榮在業內被很多人稱為“梅老板”,因為他把很多精力放在了資本運作上。他也習慣了這個稱呼,在2014年接受媒體采訪時,梅向榮回應稱:“大家說我是一個商人,我也不避諱。”
梅向榮非法律科班出身,他于1995年畢業于清華大學汽車工程系,大學時通過自學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大學畢業后,他被分配到北京市建材經貿集團總公司。一年后,梅向榮辭職,成為北京華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開始了律師職業生涯,專業從事房地產、公司兼并與收購、知識產權法律業務。
2007年,梅向榮加盟已成立6年的盈科律所,成為合伙人管理委員會主任。此后,梅向榮確立了律所“規模化、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的發展道路,律所規模快速擴張。據媒體報道,2011年,盈科律所律師人數由梅向榮加盟時的24名,增至1600名,年收入接近4億元。據2025年ALB China中國最大30家律所榜單,盈科以18694名的律師總人數位居榜首,而排名第二的大成律師事務所人數為8868人。
在2014年的專訪中,談及盈科的發展愿景,梅向榮提道:“盈科將來既是一個專業化的服務機構,也是一個商務平臺。我想將來(盈科)也不排除跟稅務機構、融資機構、商務公司等一起,來圍繞企業成長提供全球一站式的商務、經營加法律的服務。”
從產業布局看,梅向榮的商業版圖確實涉及多個行業。梅向榮后來在采訪中透露,2015年,他通過主導成立北京盈科環球控股有限公司(下稱“盈科環球”),構建了一個橫跨多個行業的商業體系,旗下囊括旅游、養老、財稅、教育、留學、移民、咖啡、影視等十余家產業集團。
梅向榮談到了“多行業跨界”理念。他稱,盈科環球旗下的盈科旅游沿用盈科律所的“合伙人”模式,“按照盈科旅游的標準和體系選擇事業合伙人,事業合伙人和盈科之間是共享關系”。據他所說,盈科旅游從2015年9月開始立項,不到兩年的時間已經在全國簽約了超過1萬家營業部,僅2017年9月的單月營業額已經近3億元人民幣。
值得注意的是,在盈科環球2015年成立時,梅向榮持有盈科環球95%的股權。目前,梅亞萍在盈科環球持股95%,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梅春華持股5%,任監事。《中國新聞周刊》了解到,梅春華是梅向榮的哥哥。
成立于2019年的上海贏柯正是由盈科環球100%控股,其經營范圍為企業管理咨詢、市場營銷策劃、法律咨詢等。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梅春華,監事為梅沛,梅亞萍為實際控制人。據《中國新聞周刊》了解,梅春華和梅沛是父子關系。
除了盈科環球,梅向榮和家人還涉足其他產業。梅向榮曾是北京向榮清能汽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向榮清能汽車”)的發起人。
公開報道顯示,2021年12月,向榮清能汽車揭牌成立,主攻氫燃料智能商用車。同日,該司與7家合作伙伴簽署戰略協議,其中,一家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融資租賃100億元支持向榮清能氫燃料智能商用車應用推廣。次年1月,梅向榮以自然人股東身份入資向榮清能汽車,持股40%。
2025年7月,向榮清能汽車被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7.5萬元。2026年1月,梅向榮退出向榮清能汽車股東序列,股份由梅亞萍100%承接。天眼查顯示,向榮清能汽車的高管名單中,還出現了梅沛的名字。
此次事件發生后,《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多次致電向榮清能汽車辦公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除了向榮清能汽車,2026年1月,盈科美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梅亞萍),先后被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
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副會長、桂客學院院長劉桂明對《中國新聞周刊》透露,一開始律師圈的很多人都不理解,梅向榮為什么涉足那么多產業,覺得他步子邁得太大。“如果貪大求全,風控工作沒做好,過分追求多線投資,難免會埋下安全隱患。”
遺留問題如何解決?
梅向榮被立案調查后,留下了眾多問題。其中最受關注的一點是,曾經投資過盈科的人,后續如何維權。
劉逸星表示,一些早期的投資者不排除有獲利的可能性。此外,幫梅向榮融資的業務員或他的緊密合伙人等,也有可能獲得了可觀的提成。“但隨著近年來梅向榮家族相關產業出現問題,更多的投資人會蒙受損失。”
3月14日,孫英告訴李秀蘭,梅亞萍通過代理人轉達了一個解決方案稱,要分10年時間分期還清他們的投資。但業務員們沒有同意該方案。
目前,盈科律所已與梅向榮“割席”。在律所官網上,創始人介紹中已去掉梅向榮的名字。3月10日,盈科全球董事會會議完成了董事會換屆,李景武當選為新一屆盈科全球董事會主任,梅向榮卸任。
在換帥之外,盈科律所近日的一個動作也受到關注:3月2日,北京市司法局發布關于批準盈科律所變更組織形式的決定,批準該所組織形式由普通合伙律所變更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所。
關于變更前后的差異,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接受媒體采訪時稱,普通合伙與特殊的普通合伙兩種形式都是合伙做生意,但在“扛債”的規則上有個關鍵分水嶺。普通合伙是一條繩上的螞蚱,如果律所需要賠錢,債主可以找任何一位合伙人要求還債。還完之后,這個合伙人再自己去找那個惹事的合伙人追償。特殊的普通合伙是誰的過錯誰扛,但“公債”一起還。
不過,即便梅向榮的家族企業才是涉事公司,劉逸星強調,大量融資資金直接流向了盈科律所,很多投資人也是看重盈科律所的品牌影響力,才有投資行為。
今后相關部門如何加強對律所、律師的監管也受到熱議。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加良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律師法已規定律所不得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并且規定有相應的罰則。從這點看,在規則層面不存在監管盲區。至于在執法實務層面,是否存在監管不到位問題,目前根據可公開了解到的信息,尚無法作出判斷。另外,律師法及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均未絕對禁止律師個人投資其他產業。
劉桂明則提到了對律所財務的監管問題。他認為,現在司法部門和律師協會往往注重對律所辦案紀律等方面的管理,對律所內部是否存在財務違規等問題監管不足。“今后還需促使律所在各方面規范化發展。”
此次事件發生后,盈科律所創始人、名譽主任郝惠珍在一次會議上提道:“法治建設已上升為國家戰略,律師行業作為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合規執業不僅是行業生存發展的底線,更是踐行法治責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
(原標題:“永不爆雷的宇宙大所”掌門人,自首了)